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北区招商 前海政策补贴
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北区简介
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北区(以下简称“梦工场北区”)作为前海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圆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定位为打造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引领示范区,承担着深化深港合作、支持深港青年创业的重要使命。
梦工场北区占地面积约9.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8万平方米,容积率约1.2,分两期开发。产业用房面积共计80350平方米,商业用房共计12900平方米,一期已开园运营,二期预计2023年下半年开园。
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北区优势
世界级建筑大师设计
梦工场北区由建学界最高奖“普利兹克奖”得主理查德·罗杰斯爵士创立的罗杰斯建筑事务所担纲设计。
优越的区位和交通条件
项目处于前海城市客厅核心区域。东临龙海家园,西邻前海万象城,北侧为微众银行,地铁1号线鲤鱼门站A出口即达。
丰富的物业配套
16栋建筑中,包含研发办公、商业配套、文化设施、公交首末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
产业用房
1、产业招商对象及条件
1.申请主体登记注册在前海合作区内。
2.具备持续引进全职工作香港青年能力。
3.符合金融科技、电子商务 (含供应链管理、科技物流) 、专业服务、咨询服务、信息科技领域的创新加速企业或机构。其他符合前海产业规划发展要求的企业和具有重要意义的深港合作平台机构择优遴选。梦工场北区遴选原则上优先港资企业或者机构。
4.每申请50平方米办公空间,最低需引入1名全职工作香港青年到梦工场北区就业或创业,入驻后第一年香港青年人数须达到要求的25%,第二年达到50%,第三年达到100%。梦工场北区以签约进驻时承诺引入全职工作香港青年数量为主要考量指标,评价结果越优,空间分配优先级别越高。
2、收费标准
1.租金:梦工场北区租金价格约为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的70%,每年按照合同约定递增,初始单价为 139元/平方米/月;
2.物业管理费:20元/平方米/月;
3.中央空调使用费:根据流量计费;
4.水电费按市政价格收取。
商业用房
1、引入对象
第一类:重点引入商户;
第二类:香港非连锁品牌;
第三类:国际、国内连锁品牌;
第四类:除上述三类客户的其他品牌。
2、定义及标准
1.重点商户:
(1)《米其林指南》和《黑珍珠餐厅指南》榜单内经营商户。
(2)香港知名品牌商户:指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注册或商业登记的品牌,在全球拥有门店数3家(含)以上。
2.香港非连锁品牌:是指除香港连锁品牌外港资占股超过25%或由港人创办的商业项目。
3.国际、国内连锁品牌:指澳门、台湾、国际和内地品牌,其中国际品牌须在全球拥有门店数3家(含)以上,内地品牌在大陆地区经营门店3家(含)以上。国际国内品牌需持有在大陆经营的绝对控制权或拥有该品牌授权书。
3、收费标准
商铺租金:价格面议;
物业管理费:26元/平方米/月;
中央空调使用费:根据流量计费;
水电费按市政价格收取。
4、入驻流程
意向商户在报名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意向商户信息登记表》下方邮箱地址,并提供证件原件供招租人核实,同时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1.《意向商户信息登记表》、《项目商务条件清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书面材料;
3.港澳台资背景股权结构证明材料(若有);
4.品牌介绍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需要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司公章)。
经审核上述资料无误后召开商户评审会,审批通过后,将发送《签署租赁合同通知书》,商户须在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完成签约。
5、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承租人须拥有品牌的独立经营权,且承诺经营品牌不做更改(承租人是自有品牌的提供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明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证明;承租人是加盟品牌的,提供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明及加盟授权书;或提供其它能够证明其拥有品牌独立经营许可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履约承诺函,均需加盖公章);
承租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打印件,加盖公章)。
产业用房相关政策
为支持港澳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促进港澳青年更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7月20日,前海服务集团出台了《促进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园区港澳企业发展优惠方案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梦工场优惠方案》),协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业创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二条措施》),叠加助力港澳青年在梦工场创业就业。
1、梦工场优惠方案
入驻企业租金补贴方面,根据园区实际情况,采取分层次给予租金补贴策略,既照顾一般性企业的基本需求,同时突出对重点优质港澳青创企业的加速发展支撑。如一般性企业入驻梦工场中区每年最高可获得30万元租金补贴,入驻梦工场北区每年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租金补贴;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资质的优质重点港澳青创企业,入驻梦工场中区每年最高可获得50万元租金补贴,入驻梦工场北区每年最高可获得200万元租金补贴。
孵化服务平台机构运营补贴方面,采取根据机构运营成效给予奖励支持的策略,通过对孵化服务平台机构在港人港企聚集能力、投融资服务能力、园区活力构建能力、服务品质等多角度全方位考核,不断提升园区孵化服务平台机构运营服务能力,更好服务和支撑港澳青年在前海的发展。考核达标的,结合其运营面积、运营品质,每年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运营考核奖励。
同时对于孵化服务平台机构在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优质港澳青创企业方面做出贡献的,每成功引进1家落户梦工场园区的,还将给予10万元奖励。
2、《十二条措施》
《十二条措施》由申请对象、奖补措施、奖补申领程序、其他共四部分组成,针对港澳青年在前海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力争全方位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
(一)关于申请对象
《十二条措施》申请对象包括港澳青年、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创业载体运营企业,以及为港澳青年提供实习就业岗位的前海企事业单位。港澳青年,是指45周岁以下、具有中国国籍的港澳永久性居民或者赴香港、澳门定居且已经注销内地户籍的内地居民。
(二)关于奖补措施
一是支持港澳青年实习就业方面,包括就业补贴、创造就业岗位补贴、实习单位补贴等3条措施,支持和鼓励各阶段的港澳青年来前海实习、就业,引导港澳青年通过前海了解内地。
二是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发展方面,包括创业奖励及补贴、租金补贴、贷款贴息及上市资助、青创大赛奖励、创业载体运营奖励、企业所得税优惠等6条措施,鼓励带动更多港澳青年来前海创业,聚焦提高港澳青年在前海创新创业的成功率,在创业的各个阶段提供全周期支持。
三是支持港澳青年居住生活方面。包括居住补贴、生活补贴、提供暖心服务等3条措施,加强对港澳青年的生活保障,为港澳青年在前海安居乐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三)关于申领程序
奖励、补贴资金发放采取年度集中申报、统一发放的方式,具体开展流程为:发布通知——申请与受理——审核公示——提出书面异议——资金发放。由其他部门发放的奖励、补贴资金,按照相应程序向其他部门申请发放。
(四)关于其他方面
一是确立了“事后发放”“就高不重复”“台湾青年参照执行”的基本原则。
二是提供政策衔接路径,已申请《<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前海规〔2019〕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特定资助且资助期未满3年的申请主体,可继续按照《实施细则》申请剩余年份资助。
三是明确事后监管机制,对于违反相关承诺的单位和个人,前海管理局将依法依规追回奖补。
四是明确《十二条措施》的生效时间和有效期。
3、产业办公相关名词解释
1.计划引入的全职工作香港青年需满足:
在梦工场北区工作、居住达6个月(含180天),年龄介于18-45岁之间的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赴香港定居的内地居民 ( 已注销内地户籍)。
2.计划引入的港资机构需满足:
香港投资者持股 25%以上在前海合作区注册的企业。香港投资者是指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注册或登记设立并从事实质性商业经营的法人机构、香港居民。香港居民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赴香港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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